医院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7、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8、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查房
1、护理部主任每日随时巡回查房,查护士劳动纪律,无菌技术操作,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服务态度等为主要内容,并记录查房结果。
2、每月进行专科护理大查房一次,有详细查房结果。
3、选择好疑难病例、危重患者或特殊病种进行查房。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
4、每月按护理工作要求,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达标。
二、科护士长查房
1、每日上午巡视病房,查病房秩序和护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专科护理业务查房,方法同护理部主任查房的要求。
3、定期抽查护理表格书写情况和各种表格登记情况。
三、参加医生查房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每周参加主任或科室大查房,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和护理工作质量。
9、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一、护理人员对住院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方式
1、个体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病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等知识。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做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根据作息时间。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录像等形式进行。
3、文字宣传:以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健康教育处方、图画等形式进行。
三、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10、护理会诊制度
一、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二、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三、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
www.5ijcw.com四、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参加
五、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
11、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在患者一览表卡片上做标记。
二、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
三、病房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日2次。地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末消毒。
关键字: Tag: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秘知识 - 规章制度
上一篇:医院医疗工作核心制度
《医院护理工作核心制度》相关文章
- 医院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 › 医院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 › 医院护理专业自荐信
- › 2016年医院护理工作计划
- › 某医院护理部2016年个人年终总结
- › 医院护理部工作总结
- › 医院护理部个人工作总结
- › 医院护理工作总结护士工作总结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医院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医院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医院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医院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用户评论
最新更新
- · 自行打卡考勤制度
- · 打字机、复印机管理办法
- ·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标语
- · 粮食局议事规则及财务审批管理制度
- · 酒店考核实施办法
- · 电缆线对查修维护管理办法
- · 集团社团管理办法
- · 电脑管理制度
- · 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 · 干部考核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