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要记得收藏我们的网址哦(www.5ijcw.com) —— 我爱教程网 。
  • 查资料

当前位置:我爱教程网范文文秘知识规章制度共青团组织条例实施细则» 正文

共青团组织条例实施细则

[09-27 09:03:26]   来源:http://www.5ijcw.com  规章制度   阅读:8178

概要:第二十二条 公司团委授予的“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班组”等,相当于公司级先进集体,公司团委授予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等,相当于公司级“先进生产(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第五章 党政对团的领导和支持第二十三条 各级团组织应定期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提请党组织至少每年两次讨论研究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邀请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大型青年活动,并给予必要的指导。第二十四条 各级团组织应经常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作为选拨或提拨干部的对象。第二十五条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尊重和支持行政领导,主动争取行政领导经常关心和支持共青团工作,以充分发挥团组织在生产经营中
共青团组织条例实施细则,标签: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http://www.5ijcw.com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团委授予的“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班组”等,相当于公司级先进集体,公司团委授予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等,相当于公司级“先进生产(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章 党政对团的领导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 各级团组织应定期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提请党组织至少每年两次讨论研究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邀请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大型青年活动,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二十四条 各级团组织应经常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作为选拨或提拨干部的对象。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尊重和支持行政领导,主动争取行政领导经常关心和支持共青团工作,以充分发挥团组织在生产经营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开展工作中,要主动地与党政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各方支持,党政部门也应尊重团组织的工作职权和正确意见,支持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在团干部的配备、培训、转业安置,团的活动时间、活动经费、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修改、解释权属公司团委。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已经公司党委批准,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上一页  [1] [2] [3] 


关键字: Tag: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秘知识 - 规章制度



上一篇:销售处职责

《共青团组织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