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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07-04 12:49:05]   来源:http://www.5ijcw.com  驾驶证常识   阅读:8700

概要: 第二节 调查认定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调查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逃逸嫌疑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交通事故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其他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文书,检验、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完毕后,应当在十日内明确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 (一)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一方为全部责任,无过错方为无责任;  (二)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均有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标签:学车教程,考驾驶证试题,http://www.5ijcw.com
    第二节  调查认定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调查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逃逸嫌疑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交通事故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其他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文书,检验、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完毕后,应当在十日内明确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
    (一)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一方为全部责任,无过错方为无责任;  
    (二)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均有过错的,按照作用及过错的大小分担责任;
    (三)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为无责任;  
    (四)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
    (五)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不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拒绝或者躲避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检测,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
    (六)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十八条  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处于抢救或者昏迷状态等特殊原因,无法收集当事人证据且无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事实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
    第三节  事故赔偿
    第五十九条  本省依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相应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机动车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属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一方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应当相应减轻责任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十至二十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七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基金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按照规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公开竞价所得价款;
    (六)其他合法来源。
    第六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交通事故中人身伤亡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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