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要记得收藏我们的网址哦(www.5ijcw.com) —— 我爱教程网 。
  • 查资料

当前位置:我爱教程网知识频道教学计划总结学校总结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正文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1-02 21:36:00]   来源:http://www.5ijcw.com  学校总结   阅读:8315

概要: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二条 票据管理和印鉴管理。各校开学时所需财政票据必须到县财政局统一领购,收费结束必须及时办理票据核销手续,日常票据管理按《枞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学校要实行“票款分离”管理;为确保资金安全,印鉴应分开管理。印鉴管理人员:校长(负责人)、主办会计、出纳。印鉴保管要求:学校主办会计保管财务公章及自己印鉴,出纳保管支票及自己印鉴,校长(负责人)印鉴可委托主办会计保管。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校的所有财务活动负责。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财务接受财政、审计部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标签:学校总结大全,http://www.5ijcw.com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二条  票据管理和印鉴管理。各校开学时所需财政票据必须到县财政局统一领购,收费结束必须及时办理票据核销手续,日常票据管理按《枞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学校要实行“票款分离”管理;为确保资金安全,印鉴应分开管理。印鉴管理人员:校长(负责人)、主办会计、出纳。印鉴保管要求:学校主办会计保管财务公章及自己印鉴,出纳保管支票及自己印鉴,校长(负责人)印鉴可委托主办会计保管。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校的所有财务活动负责。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财务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县教育局对学校财务进行内审,学校均要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要对经费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每学期对学校经费情况审查一次,并张榜公布。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县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原《枞阳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办法》(枞财[2009]249号)同时终止执行。以前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上一页  [1] [2] [3] 


关键字: Tag:学校总结学校总结大全教学计划总结 - 学校总结



上一篇:2014小学教务处工作总结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